各潜在服务商:
我单位现对“心理科普视频、心理微视频策划拍摄制作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的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报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心理微视频要求
1.负责策划、拍摄、后期制作、后期修改等工作。
2.内容要求:围绕心理健康微视频内容拍摄,选取学校标志性建筑(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操场等)、心理辅导场景(如师生互动、学生烦恼、团辅活动、心理活动等)进行拍摄,确保内容积极向上。
3.拍摄要求: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录制大小在300M以内,视频要求MP4格式;提交的作品应声音清晰、画面流畅,并在屏幕底端配中文字幕(对白、旁白、独白、解说等均须配字幕);每部作品需拍摄一张作品封面剧照,尺寸比例为1920*1080。
(二)心理科普视频要求
1.负责拍摄、后期制作、后期修改等工作。
2.内容要求:围绕心理健康科普内容拍摄,选取学校标志性建筑(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操场等)、心理辅导场景(如师生互动、学生烦恼、团辅活动、心理活动等)进行拍摄,确保内容积极向上。
3.拍摄要求: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28*720;视频长宽比为16:9;视频不超过600M;视频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剪辑得当、配备字幕。
(三)两个拍摄项目控制价:3万元
二、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如下条件及服务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该项目。
三、报价要求及截止时间:
(一)格式:报价文件格式自拟,附我方要求的能力证明材料以及电子邮件、电话、联系人等信息。
(二)递交要求:报价文件须加盖公司鲜章,密封后于北京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5:00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达下述地点:
地址: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
单位: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笃学楼6308室)
电话:(028)85962199
联系人:查老师
我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价材料中设计能力、报价及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议,按照满足项目要求最低价成交的原则确定最终供应商,双方进行合同谈判。如合同谈判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按照递补原则根据报价情况顺位进行。
特此致函,感谢参与报价!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