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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学生工作处 2022年06月02日 17:44 58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毕业生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2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帮扶对象包括以下几类2022届毕业生,休学、退学、应征入伍等非正常学籍的毕业生不能作为本次的帮扶对象。

(一)建档立卡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

(二)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三)残疾毕业生

(四)其他困难毕业生(残疾人家庭、孤儿、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就业困难等情况毕业生)。

二、帮扶名额

四川省教厅下拨我校2022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名额为227人,按照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脱贫户毕业生必须全覆盖,现已知我校建档立卡脱贫户毕业生共计188人,剩余39个资助名额请各学院可参照《2022届特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汇总表》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若存在未统计在册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相关系统中建档立卡脱贫户截图、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书面证明或建档立卡帮扶手册)向所在学院进行申请。

三、帮扶标准

帮扶标准为600元/人。

四、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和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的电子档及纸质档,电子档命名方式为:学院+姓名+学号+材料类型(身份证/证明材料)。

(二)各学院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的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被帮扶学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帮扶学生的纸质档和电子档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及《2022届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补助统计表》(附件3)交至学生工作处助学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助学办公室将在在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并将我校受帮扶的毕业生名单按要求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五、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2年6月2日—6月13日,各学院进行毕业生申请材料的收集、审核、公示。

(二)2022年6月14日各学院提交相关材料至学生工作处助学办公室。

(三)2022年6月14日—6月19日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复审并公示。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务必对2022届毕业生宣传到位,确保所有毕业生知晓此次帮扶工作。同时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请各学院查看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并参照附件1《2022届特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汇总表》进行推选。

(二)根据要求,本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补贴需要通过受资助学生个人社保卡进行发放,请各学院通知受资助学生尽快办理个人社保卡,并开通金融功能。

(三)拟帮扶困难毕业生所提交相关困难材料(电子档纸质档需一致)如下:①建档立卡脱贫户:省内申报补贴学生推荐提供“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里本人建档立卡脱贫户相关截图。省外申报补贴学生须提供生源地的扶贫部门扶贫系统网页截图证明或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书面证明、建档立卡脱贫户帮扶手册;②低保:低保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开具加盖公章的低保证明;③本人残疾:本人残疾证;④贫困残疾人家庭:县级以上民政局认定并开具的低保边缘户《XXX市城市(农村)低收入家庭核对调查情况告知书》并加盖公章。《告知书》中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复印件、申请人本人及残疾家庭成员的户口页复印件;⑤孤儿:孤儿证;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⑦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助学金相关证明材料。⑧其他困难的毕业生材料。

(四)电子档材料提交邮箱:zxzx@cuit.edu.cn,纸质档材料提交地址:航空校区信达楼A区203室助学办公室,若有未详尽事宜请联系:龚老师,联系电话:028-85966380。

学生工作处

2022年6月2日